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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16日,连州莫姓男子为夺人妻,实施爆炸被连州法院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为夺人妻,以爆炸方法恐吓情人丈夫2002年至2004年,莫某标与临村的房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带房某到广州、东莞、广西梧州等地游玩,房某曾承诺莫某标回家与丈夫离婚后便与其结婚,后来,房某因思念女儿以及丈夫梁某胜的劝说而打消离婚念头,但房某仍一直和莫某标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莫某标不甘心如此偷偷摸摸的过日子,为了达到与房某结婚的目的,便用爆炸的方法恐吓梁某胜,迫使其与房某离婚。2004年6月8日凌晨,莫某标将向他人借来炸鱼用的民用炸药放在梁某胜的住宅门口处后引爆,造成梁某胜的房屋被炸成危房,室内的电视机等一批物品被炸毁,附近村民黄某的房屋窗户玻璃也被震碎,在房屋内睡觉的梁某胜夫妻俩也被碎片击致轻微伤,爆炸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831.93元。
潜逃三年多网上追逃,云南被擒莫某标实施爆炸后一直潜逃在外。去年11月13日,云南省江城县公安局勐烈边防派出所在清理暂住人员时发现外来人员莫某标与网上一名在逃人员相似,便将莫某标带回询问,莫某标承认了在连州市实施爆炸的犯罪事实及经过。随后莫某标被公安人员押解回连州市。
法院审理认为,莫某标以爆炸方法恐吓他人,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鉴于莫某标在司法机关尚未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莫权标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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