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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5月1日,连州市公安局查处了一起利用摩托车非法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案件,抓获违法人员一名,当场缴获10发雷管、6公斤炸药、导火索5米。
5月1日17时许,连州市区慧光路慧光大酒店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开车撞到了一名行人。交警到场处理后,将肇事车辆暂扣回停车场。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摩托车尾箱内放有雷管、炸药等涉爆物品。交警马上将此男子及有关涉爆物品移交治安大队。经查,该男子为阳山县黎浮镇某矿场的员工邓某志,他将当天该矿场使用剩余的爆炸物品10发雷管、6公斤炸药、导火索5米等物品放置摩托车尾箱,利用摩托车运回到矿场的临时炸药仓库,途中因故辗转到连州,并在慧光路慧光大酒店门前撞到一名行人,被民警查获。经过核对,这批涉爆物品来源合法,但其非法运输,该局依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依法对其处以五万元罚金。
吴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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