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连州市工商局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活动中,依托村级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落实“三项”措施,农村食杂店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引导农村食杂店主从正规渠道进货。
二是加强日常市场巡查监管,督促指导店主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要求每户食杂店都要建立食品进货登记台帐,详细记录食品信息,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
三是建立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落实自律机制。在全市163个行政村建立158户农村食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引导农村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落实食品质量自查机制。要求每户食杂店都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加强对销售食品质量的自查。检查销售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的包装说明、商标标识、生产日期、质量标志等标识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质量标准要求;是否有超过保质期、霉变变质或包装破损,受到污染的食品;是否有公布抽检不合格需要立即下架、召回、停止销售的食品。同时还要对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经营者义务,落实“三包”责任,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投诉等方面进行自查。
据悉,该局共向农村食杂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海报达1300张/份,会同经贸部门引导农村食杂店与各购销部签订供货协议或合同160多份,447户农村食杂店全部建立了进货台帐,农村食杂店的食品质量明显提高,到目前止,没有接到有关农村食杂店的消费投诉,实现了农村食杂店消费投诉为零的突破。
吴伟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