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3日上午,连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的一场执行案件听证会上,案件当事人再次面对面各抒己见,法院也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全面核实。应邀而来的30名清远市、连州市人大代表参与了这场“阳光听证”。
冯某于五年前以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座作抵:向农村信用联社借款45000元,借款期限到后,冯某只归还5000元及部分利息,信用联社起诉要求判令冯某归还本金及利息,冯某对借款事实不存异议,法院依法判令冯某在一定期限内偿清信用联社本息,信用联社对冯某的抵:物房屋一座有优先受偿权。之后冯某夫妻在法院进行了诉讼离婚。法院在信用联社的申请下,依法转入执行程序,并对冯某的抵:房屋进行了评估拍卖。在执行过程中,冯某的前妻钟某以其对冯某的借款不知情为由提出异议,认为被拍卖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其拥有一半份额,法院只能拍卖冯某的一半份额。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给钟某一个充分举证和陈述自己意见的机会,法院决定举行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钟某、冯某、信用联社三方各抒己见,法院对三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全面核实。合议庭将择日作出驳回异议或变更原执行行为的裁定。盘楚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