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9月20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电台直播室继续上线政风行风热线,现场解答市民的有关工商登记注册、企业监督管理、消费维权等方面的问题。
【正文】:节目一开始,就有经营酒类批发的听众打来电话称,他两个月前在市区一些场所悬挂了几幅广告,因为没经登记被工商局查处了,他想咨询一下他的行为违反了那些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上线的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在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广告是违法的,这位听众主要是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他还向听众具体讲述了违反《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的三种情形:一是不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二是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三是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而且广告中带有虚假宣传成分的行为。按照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尾句】:本台记者 李国健 实习记者 曾庆艺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