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6月25日,由清远市水利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我市“6-13”抗洪救灾复产工作进行调研,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防汛抗洪工作,并对灾后复产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正文】副市长吴凤莲首先向清远督查组汇报了我市“6-13”抗洪救灾复产工作情况。6月9日至13日,我市普降大暴雨,全市12个乡镇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共有23万多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3亿元,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领导深入灾区一线指导抗洪救灾,部署防汛抗洪工作,将灾害损失降低到了最低程度,取得了抗洪救灾工作的初步胜利。
清远督查组表示,在这次水灾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措施到位,做到了人员零伤亡和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了最低程度,瑶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部分堤段初见成效,在这次水灾中起到了一定防洪减灾作用。对于接下来的工作,督查组提出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灾后复产上,迅速部署救灾复产工作,争取把灾害造成的损失挽回来,同时要继续做好灾情的调查核实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困难群众,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尾句】连州台记者 李国健 实习记者 曾庆艺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