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邮政局向我局申请确认位于连州市东陂镇新华路102号的土地使用权属。宗地四至范围:东至水田;南至1米冷巷、水田;西至新华路;北至2.5米冷巷、水田,宗地面积为782.0平方米。经查,该宗地新华路边部分用地属历史用地,由连县东陂邮电支局与东陂大队第十生产队于1973年置换,且一直使用至今;后面新建楼房用地则于1991年征用。鉴于上述用地土地来源合法,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为此,连州市邮政局向我局申请对此上述土地使用权进行确权,如对上述宗地权属、他项权利有主张者,请在一个月内向我局地籍股提出书面意见,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为连州市邮政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连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七月七日